关于本网站中有广告法“极限词”的失效声明

本公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 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最佳丶顶级)等极限化词汇。如果还有“极限化”违禁词用在本公司网页,本公司申明全部失效。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的人员均表示默认此条约,不支持任何发来“违禁词”为借口或理由投诉我公司 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或《新广告法》来变相勒索索要 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!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进行更改,感谢你的配合和支持,谢谢!

再次申明,浏览本网站任何一个页面,即表示默认同意以上“关于本网站中有广告法“极限词”的失效声明”

极限词.jpg


推荐

  • QQ空间

  • 新浪微博

  • 人人网

  • 豆瓣

取消
  • 首页
  • 净化板
  • 电话